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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台州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指示,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反恐怖工作。

3、指导并直接参与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组织各种专项行动,协调、处理重大案件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技术侦查工作。

4、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内河水域,组织、协调对重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组织、查处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5、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组织实施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组织实施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挥管理交通,维护全市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处理等有关业务的开展、协调、参与特大、疑难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牌证发放、驾驶人考试、驾驶证管理工作。

7、领导全市边防、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边防保卫和消防监督。

8、指导并依法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市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网络犯罪侦查。分析、研判全市信息网络安全状况,通报重大紧急安全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预警信息。

10、指导、监督全市各县(市、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市戒毒所。

11、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公安机关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12、组织实施对来台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指导或直接参与涉毒案件的侦察。承担市禁毒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1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指导;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15、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16、协管边防、消防支队建设。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7、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照主协管权限,管理县(市、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指导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

18、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指导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9、负责民航机场的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林业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2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预算、台州市看守所预算,台州市戒毒康复中心预算、台州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中心预算、台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预算和台州市公共安全教育馆预算。

二、台州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台州市公安局2016年收入预算54019.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285.00万元,占94.94%;其他财政监管资金2734.00万元,占5.06%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台州市公安局2016年支出预算54019.0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24801.49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268.58万元,治安管理25万元,刑事侦查699.7万元,禁毒管理7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916万元,警犬繁育及驯养48万元,信息化建设450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1731.02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111.63万元,强制隔离戒毒408万元,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1393.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87.15万元,住房公积金1458.6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2167万元,事业运行2079.8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1.3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491.9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649.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006.59万元,项目支出23362.78万元。

(三)20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8.33%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7.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3.3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90.5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4.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8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10.5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执勤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

2016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

2016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2016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6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16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16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2016年市级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