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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台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tzga.gov.cn)下载。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2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212222,电子邮箱:tzga@zjtz.gov.cn)。

一、概述

2016年,台州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2016年台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评估和市局部门考绩,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加大督查、考核和通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解读回应,深化警务公开。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扎实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政策执行公开、执法办案公开、便民服务公开和预决算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提升警务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加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市户口迁移暂行规定、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和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多渠道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三)创新载体渠道,增强公开实效。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网上公安局、公安微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发挥公共安全馆、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优势,进一步强化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功能,畅通公安机关与广大群众的沟通渠道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96条,同比增长2.73%;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7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456条(其中通过“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12条),通过台州公安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85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28条。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

(一)“中国·台州”门户网站。2016年,通过“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12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5条、法规文件19条、计划规划7条、工作动态1113条(其中部门信息1079条)、统计信息4条、财政信息7条、人事信息7条、其他信息250条。

(二)bt365官方网址网站。主动对接政务服务网,公布行政权力清单281项、部门责任清单21项,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等服务,2016年,bt365官方网址IP访问量154万次,新增注册会员61645人(其中实名认证会员11560人)从各个板块看:一是公安动态板块,发布媒体报道2209篇、图片新闻542篇,办理在线自首25人、线索举报1143条,发布协查33次,受理局长信箱(含所长信箱)业务949次,举办网上恳谈活动53期。二是办事服务板块,受理警务咨询2052条,派出所民警预约247人次,网上预约事故处理、出入境等各类公安业务3381人次,重名查询累计104355 次,失物返还781件,赃物认领432件。三是阳光执法板块,受理行政案件公开查询762次,损伤检验查询92次,发布行政处罚结果22期,新增执法依据4条。四是警营文化板块,发布警察文学12篇、警察摄影(含警察书画)6篇,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9批次。

(三)台州公安微博、微信。加强台州公安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台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发布工作,2016年,在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482条,拥有新浪粉丝53万人;在腾讯微博发布信息1258条,拥有腾讯粉丝95万人;在微信发布信息1370条,拥有微信粉丝22万人。

(四)新闻发布会。2016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发布新闻通稿23篇,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警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办结率为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3件、告知作出补充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期盼,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回应不够及时,公开标准尚不统一、推进步伐还不一致、随意性较大等问题,急需加以改进。2016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全市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深化警务公开、狠抓整改落实,重点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和内容更新,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流动人口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公安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下阶段,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政务服务网建设,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量,提高公开时效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内容提出的责任以及信息发布格式、方式和时限,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切实提高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596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596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482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70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3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3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0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0
     1. 当面申请数 0
     2. 传真申请数 0
     3. 网络申请数 6
     4. 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10
     1. 按时办结数 10
     2. 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0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 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