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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台州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ZJJC07-2016-0006

台公通字〔2016〕50号 

台州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台州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禁毒办:

现将《台州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4

  

台州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指导、督促企业自觉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提高从业单位行业自律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遵纪守法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制,决定对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实行等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等级管理由市县两级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安监职能部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组织领导、硬件设施、内部管理、系统应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一年一次的等级评定。

第三条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等级分为甲、乙、丙。甲级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先进单位,乙级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单位,丙级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重点监管单位(含有违规及违法犯罪记录单位)。

第二章  评定办法

第四条  等级评定对象为注册地在我市范围内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进(出)口企业。

第五条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等级评定:

(一)企业获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或进(出)口资质未满一年的;

(二)被主管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尚未期满的;

(三)一年内企业单位发生涉易制毒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六条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评定内容包括以下五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总分100分。

(一)企业证照齐全,人员到位;

(二)工作职责明确,制度落实;

(三)系统管理规范,报备及时;

(四)安全措施落实,仓储规范;

(五)配合管理积极,台帐规范。

第七条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经初评,得分90分以上的可参评甲级企业;得分60-90分的可参评乙级企业;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丙级企业。

第八条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由各级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环保等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并征求交通、商务、卫生、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第九条  甲级企业评定由各县(市、区)禁毒办推荐上报台州市禁毒办,再由市级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在各县(市、区)上报的参评甲级企业名单中按15-20%的比例进行联合评定。评为甲级企业的,由市级主管部门联合颁发证书或标匾。

第十条  乙级和丙级由所在县(市、区)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环保等职能部门联合评定。 

第三章  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对甲级企业次年申请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原则上应在当日予以办结;符合《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发给多次有效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第十二条  对乙级企业次年申请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应及时予以办结;符合《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根据其生产、经营、使用等情况酌情发给一次或多次有效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第十三条  对丙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定期核实每笔易制毒化学品的用途和流向,严格执行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一证一次一审批或报备制度,不得发给最长有效期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第十四条  甲级、乙级企业发生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从结案之日起降为丙级,实行重点监管,并责令其在112个月内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参评其他等级;丙级企业未及时整改或发生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立即停止办证,并建议安监、市场监管、环保等职能部门吊销其相应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办理变更登记,直至关停。

第十五条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因单位发生犯罪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立即停止办证,并建议安监、市场监管、环保等职能部门吊销其相应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办理变更登记,直至关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台州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办法》(台公通字200991)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台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评分标准


附件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管理评分标准

 

一、企业证照齐全,人员到位。2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1

企业资质

企业相应执照、许可(备案)证有效、齐全。(8分)

 

2

管理机构

成立企业主要领导负责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机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6分)

 

3

管理人员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法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等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知识,无毒品违法犯罪记录,设置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与当地管理部门联系日常工作。(8

 

二、工作职责明确,制度落实。2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4

工作职责

企业制订《单位分管领导职责》、《单位专管员工作职责》、《单位供销人员职责》、《单位验收人员职责》、《单位仓贮人员职责》、《单位运输人员职责》、《单位使用人员职责》、《单位安全监督员职责》和《单位环保管理员职责》并上墙,责任人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8分)

 

5

管理制度

企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购销、运输、验收、使用、仓储、进(出)口、混合物回购、废物处理、环境保护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上墙。(8分)

 

6

考核制度

企业建立相关岗位责任制,落实考核奖惩。(4分)

 

三、系统管理规范,报备及时。2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7

信息管理

企业安装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并熟练使用,核查、核销规范及时。(6分)

 

做好系统单位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企业相关信息实时、完善、准确。(2分)

 

8

办证情况

企业应用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办证。(4分)

 

企业网上申报办证准确规范。(4分)

 

9

报备制度

企业应用系统实行易制毒化学品实时、准确报备。(4分)

 

四、安全措施落实,仓储规范。2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10

安全措施

企业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记录。(6分)

 

企业有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环境事件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做好记录,每年不少于1次。(4分)

 

落实防污染、防事故、防丢失、防盗抢等安全环保管理措施。(6分)

 

11

专用仓贮

企业设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设施装备。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关键生产岗位、存储场所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4分)

 

五、配合管理积极,台帐规范。20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12

培训管理

企业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安全防范、环境事件应急等知识技能培训、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每年不少于2次。(5分)

 

13

台帐管理

企业按要求规范建立台帐,保存二年备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用账册至少保存至有效期满后25分)

 

14

遵纪守法

企业规范办理调剂、混合物回购、销毁等业务,属于危险废物的,需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发生易制毒化学品流失事件,不发生使用现金或者实物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可疑情况能够及时报告和处置,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10分)